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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对新任处级干部进行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培训

时间:2004-09-21 作者:保卫处 李志敏 来源:农学院 浏览:

2004年9月20日,杜晓林副院长主持召开了我校新任处级干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培训会议,新任处级干部、调整岗位的处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和保卫部(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校保卫部(处)长王万山同志就《北京农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制订依据、背景、内容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介绍;新任和调整岗位的处级单位党政一把手当场续签了《北京农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新任处级干部代表科研处长张志勇、经贸系主任陈跃雪分别发言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切实提高了认识,回去后一定按学校要求,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

杜晓林副院长最后强调:一、提高认识:希望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是履行领导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财产负责、对师生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的体现;是做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更是法律赋予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使命。二、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要在宏观驾驭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同时落实内部责任制。除一把手负总责外,从班子成员到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逐级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使得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时时、处处、事事有人管,不留死角。三、健全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照章依法健全岗位、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内容一般应包括防火、防盗和重点部位每日巡查制度等,同时要注意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四、加强检查:在明确责任、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要对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经常和定期检查,及时总结成绩,整改隐患和奖优罚劣。五、科学决策、缜密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因决策不妥当和工作有漏洞引发影响稳定事端。六、及时掌握、初步处理和迅速上报本单位各类安全稳定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