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校在适龄青年学生中征集新兵活动正式启动。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昌平区征兵办公室的指示和安排,今年我校将继续在广大适龄青年大学生中普遍开展征兵工作,2009届毕业生可报名。今年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条件是:在校男大学生的年龄为满18至22岁,女大学生的年龄为满18至19岁。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体质条件参考国防部的体检标准。欢迎我校各系(二级学院)、各适龄应征青年(包括2009届毕业生)踊跃报名,建设国防。对于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1、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一年内;
2、对退役后回原专业的学生,承认其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对已修课程或修完总学时数五分之四课程,因入伍而未参加课程考试的,学校将参考其平时学习情况确定其该课程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学分;
3、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复学时,原所学专业因调整等原因停办的,经学校批准可在相近专业复学,已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予以承认。经学校批准转换专业的,原所修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根据专业情况予以认定。
4、对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已交的当学年学费由学校全额返还。
5、应征入伍学生退出现役后,回我校复学,可以适当减免原学制内的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6、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原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退出现役后回我校复学,取得专科文凭后,可免试转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7、在校生入伍后,部队在选取士官、直接提升军官,以及复学毕业后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等方面将给予优待;
8、在校学生入伍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从2008年起,凡具有北京市户籍且从北京市入伍的义务兵,均按照每人每年一万元的标准给与优待金。对从北京市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的义务兵,正常退伍时,由其入伍时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给予一次性助学经费,每人一万元。
9、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报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据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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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作为北京市最早的从高校中征集新兵的院校之一,今年继续在广大适龄青年大学生中普遍开展征兵工作。从2001至2007年,我校已经向部队输送了二十九名大学生,截止到目前已经有四名学生荣立三等功、一名学生考入国防科技大学、二十九人次荣获优秀士兵称号。
报名地点:武装部征兵办公室(
1
号办公楼
2011
室)
电话:
80795066
报名时间:
2008
年
10
月
27
日~
11
月
5
日
联系人: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