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我校召开“研究生管理文件修订研讨会”,导师代表、人文社科系部分法学专业教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代表、研究生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部副主任胡宝贵主持。
会议首先由胡宝贵副主任对此次研究生管理文件修改的背景、意义和修订框架进行了介绍。此次文件修改,修订范围为2003-2008年以来,科技处(研究生部)发布的研究生管理相关文件,涉及研究生学籍及日常管理、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研究生奖励等多个方面,是对我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工作四年以来的一次总结。此次文件修订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理顺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的程序。
研究生部主任张志勇强调,在修订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原文件执行中曾经出现过哪些问题,同时文件的修订要遵循三个原则:稳定性、科学性和系统性。第一是稳定性,文件修订后的使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不能半年一修、一年一改,至少应使用3-5年;第二是科学性,文件的修订一定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文件冲突,字面表述应准确、不留歧义;第三是系统性,作为一次较为全面的文件修订,在文件修订时要注意各文件是否已覆盖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方面,文件之间的衔接不能有冲突或矛盾。
然后,研究生部相关人员针对具体文件,对做出修订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从文件形式、章节分布、条款内容、行文措辞等各个角度出发,争相发表自己的意见,对文件修改提出建议。
会议最后,胡宝贵副主任表示,会后将对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充实到此次文件修改中,并欢迎大家在以后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中,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