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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农学院服务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6-05-31 作者:宣传部 来源:农学院 浏览:

 

北京农学院服务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委发[2006]10                         院发[2006]19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推进意见,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科技和人才服务“三农”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都市型高等农业教育体系,特制订我校服务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增强服务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和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具体内容和主要措施。师生员工学习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由党委宣传部组织。

(二)深入郊区,深入农村和贴近农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各级政府、部门和区县的工作思路,准确把握京郊农村、农民的需求,及时掌握北京新农村建设的进展情况,从而找到学校服务北京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

(三)紧抓机遇,乘势而上。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学校发展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机遇,加快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学校开放开发办学的步伐。通过服务北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谋求学校的生存和发展,争取市政府委办局和区县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的综合能力。

二、加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都市型高等农业教育体系

(四)坚持都市型现代高等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