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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戎装,飒爽英姿,沙场点兵,报效祖国。这是多少人一生的梦想。大学生士兵体验了令人羡慕的军旅生活,他们在摸爬滚打中锤炼了钢铁般的意志,从严明的纪律中铸就了神圣的使命,从复杂而真实的任务中积累了沉着淡定,从相隔万里的思乡中顿悟了感恩回报,从与战友的朝夕相处中收获了团结共赢……这是他们从短暂的军旅生活中所收获的、却能受用一辈子的宝贵财富,也是在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目的所在。”——《军中足迹》序、原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王民忠
2001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戍区司令部、北京市卫戍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关于北京市2001年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若干问题的通知》,我校成为首批北京市地区四所在校大学生征兵入伍试点高校之一,也是北京市昌平区第一所征兵试点高校。至今,我校的征兵工作走过了十五年的发展历程。一大批在校大学生走进军营,成就了他们的军营梦。近年来,学校大学生报名入伍比例占学校适龄青年的20%,有150名学生走进军营,其中60人次获得“优秀士兵”称号,15人次荣立三等功。连续4年荣获“北京市征兵工作先进集体”,连续9年被昌平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9月,在征兵工作十周年之际,学校出版了《军中的足迹——大学生士兵成长历程》,真实记录了41名大学生士兵的在军营大熔炉中的成长,兄弟之情、战友之谊,尽显真善美。他们以参军入伍的方式为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进步履行了职责,尽到了义务,以当兵的经历阐述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大学生士兵的经历激励和感染了更多在校学子,成为在校学生的青春榜样。
大学生士兵返校后表现出来的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勇挑重任、艰苦奋斗精神得到全体在校学生的认同,成为在校学生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楷模。2014年9月,全体在校的退伍大学生组成了战友俱乐部。他们每天坚持训练,内务也延续在部队的标准,将部队的优良作风带回学校,深入学生,行为示范;他们追求政治进步、在学习上刻苦认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成立了校园安稳志愿者队伍,在班级乃至学校都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
又到一年征兵季。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绿色军营中展翅飞翔,施展才华,为军队现代会、为中华民族复兴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北京农学院2015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适龄应征男、女青年:
大学生是国家的宝贵人才资源,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既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迫切需要,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要求,是一项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好事。近三年,我校共有41名男生,25名女生光荣入伍。分配到27军、38军、65军、北京空军、北海舰队、东海舰队、二炮、广西武警总队、武汉武警总队、山东武警总队、广州军区、北京军区等需要高学历人才的部队。
北京农学院2015年征兵工作正式开始,为了做好我校今年征兵工作,请同学们认真了解政策,踊跃报名,为国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自己的价值。
征兵对象:在校男、女大学生(研究生、本、专科生)及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征集条件:
一、年龄(以征兵网站审核结果为准)
男生为当年12月31前年满18至22周岁,专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生为当年12月31前年满18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二、身体条件
男生160cm以上 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30%或-15%
女生158cm以上 女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20%或-15%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矫正读书度数不超过600度,合格。
报名网站: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预征报名。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才可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应征地选择:北京农学院。
网上报名时间:男生:2015年4月10日——2015年8月5日前。
女生:2015年6月20日——2015年8月5日。
有当兵意愿的同学可先到征兵办登记,进行预征报名!
学校报名登记:网上报名后须到武装部征兵办公室(1号楼2003 室)登记,并交一张一寸蓝底的电子版照片。
咨询联系电话: 80795024 13381020588 牛老师
对于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一、经济补助补偿
2年义务兵期间,高中生不低于14.5万元,本科学生不低于17.7万元,专科学生不低于16.9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上述金额由区县级以上单位(含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兵增发部分,以及部队伙食费、服装费等,士官另行计算。
(一)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每人每年享受优待金2.65万元,共5.3万元。
(二)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自主就业经济补助。2014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为5.25万元。
(四)部队津贴和退役金。义务兵期间,部队发放或支付约39500元。其中,列兵津贴7200元,上等兵津贴8400元,退役时发放退役费、1个月津贴、医疗保险等4444元,转移支付养老保险10456元,退役金9000元。
二、复学升学优待
(一)复学规定。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二)考试升学加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校生(含在京就读的外省市生源、不含在京外就读的本市生源),服役期间被评为一次(含)“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进藏兵不受限制),可免试升入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四)报考军队院校。
三、退伍大学生毕业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公务员考录。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二)事业单位招聘。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三)国有企业招聘。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
(四)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
(五)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六)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
(七)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注:所有信息以国家规定政策为准。自2015年6月1日星期一起,符合应征条件的学生均可到北京农学院武装部(办公一号楼2003室)登记,并由老师指导进行网上报名!
北京农学院武装部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