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4日,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从32年前的现行宪法通过日,到13年前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再到今天的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承载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对于法治的执着追求。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0月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具体部署,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进一步明确了宪法在建设法治中国战略格局中的核心位置。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高校师生的我们应将宪法精神植根心底,让宪法成为信仰;将法治信仰化作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汇成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深沉动力。应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课堂、走进学生活动,让宪法精神融入师生素质提升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育中,让宪法真正成为自身的信仰;应不断提升严格遵守、执行法律特别是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让遵法守法成为自觉行动,大力推动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为凝聚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作出贡献。
附:一张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备注:以上图解摘自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