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校招生工作已结束,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依然喜人,报名率继续超过30:1,第一志愿录取率继续保持100%。我校自2004年招收艺术类考生以来,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施“阳光工程”,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全程监督、服务透明等方面,认真贯彻艺术类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使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又好又快发展。
领导重视是艺术专业招生工作贯彻“阳光工程”的根本保证。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每年的艺术设计专业考试,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并下发认真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文件;艺术设计专业所在的园林系领导班子和教务处全面负责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为考试做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准备工作。
完善制度,使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与“阳光”同行。严格命题制度,坚持命题集体讨论,纪检参与,主管校领导随机抽题;严格监考制度,选聘责任心强教师担任监考,并对监考人员进行认真的培训,使监考教师及各类工作人员做到“规则明确,业务熟练”;严格试卷保密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试题试卷的绝对安全;严格交接手续,使试题、试卷的收发、保管严密有序,做到了万无一失;严格试卷评审制度,加大外聘评委的参与力度,继续随机聘请校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专家评阅试卷、担任评委;同时根据我校艺术设计专业既注重美术功底又突出设计创意的特点,注意吸收艺术设计功底深厚的专家教授参与出题和评卷,主要负责审查学生在艺术设计创意方面的能力,努力为广大考生们创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竞争的考试环境;规范评分方法,学校采取了艺术设计专业试卷由评卷专家组进行阅评,通过反复的筛选、评比、讨论、分段、最后打分的办法,保证每位考生的试卷都有明确的分数并得到妥善的保管。
加强监督,使“阳光”普照艺术专业招生考试的全过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监督考试各个环节,特别加强“试前-试中-试后”的监督,具体对试卷命题、考试现场、制卷、印卷、试卷保管、评卷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督;同时,招生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了纪检举报电话接受考生投诉,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提供周到服务,使考生心中充满“阳光”。考试前,学校通过高招咨询会、校园招生网、报纸等各种平台向考生宣传介绍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内容等相关招生信息;考试期间,学校在各考场设考试宣传专栏,为考生提供考场分布情况,向考生宣传“考场规则”、“考生须知”,为考生提供良好的服务;考试后,考生还可以通过咨询电话和学校招生网进行成绩查询,并根据考生申请,提供查阅原始试卷服务。
由于领导得力,组织严密,2008年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学校纪委和上级纪委均未收到有关考试违规违纪的举报,据初步了解,学校录取的考生在绘画技巧方面未发现显著的差异。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北京市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将采取省级统一考试的方法,考务工作及评分标准将有统一标准,学校将积极研究新政策,进一步总结经验,努力做好明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