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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农学院出台创业六条 鼓励在校师生科研成果落地

时间:2014-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

   31516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创业项目答辩会在北京农学院图书馆举行,58个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面对评委侃侃而谈,有条不紊地介绍自家企业的名称来源、企业团队成员、市场前景分析、SWORT分析、核心技术等等。为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学校积极响应京校十条,制定了学校的创业六条, 鼓励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科技园内积极创办企业和研发机构。该校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张海明介绍道,没想到政策的星星之火,点燃了师生创业的巨大热情。

张海明所说的创业六条就是该校在京校十条颁布之后制定的《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创业六条)。作为一所北京市属高等农业院校,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是北京农学院的传统。京校十条一经颁布,迅速引起了学校的高度重视,仅三天之后,学校就召开全校师生代表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学校相关部部门对京校十条作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并拿出了刚刚出炉的《北京农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生在大学科技园创办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试行)》向全校相关部门师生代表征求意见。

细观创业六条,可以看出,北京农学院充分结合学校学科发展和科技产业工作的实际,激发师生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的良苦用心。创业六条不仅鼓励学校教师通过独资、联营、合资等多种方式在大学科技园内申请创办企业和相关研发机构,还给予教师在职称评定、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创业六条规定: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学校新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评价合格人员可获得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学校设立科技园股权投资配套支持资金30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创办的新企业原则上可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15万元股权投资配套支持。学校股权退出时,按照原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优先回购给创业团队。

除在职称评定、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外,对于符合《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中在孵企业条件的师生创办企业,两年内学校大学科技园免费为其提供20平方米办公用房。该校一位青年教师表示,创业六条全方位解决了教师创业的后顾之忧学校不仅规定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还在资金、办公用房、水电等方面给予支持,这让我们可以真正兼顾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

历来重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北京农学院在创业六条中特别鼓励在校学生运用所学积极创业,并将创业与实践教学挂钩:鼓励在校学生经学校批准后进入科技园参与创业,凡到科技园创业的学生每个企业支持不高于5万元的天使投资配套资金。创业时间可视为参加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根据学校“3+1”学生培养模式,计入实践学分。学校不仅免费为创业学生提供2年的办公用房,还给予创业辅导等支持。

学校还鼓励师生创办的企业与学校部分实验室共建项目孵化中心,学校设立100万元的入园企业孵化中心支持资金。在满足正常教学科研需要的前提下,学校还试行将学校重大仪器设备以租赁费、使用费等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等新模式。学校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信息网络向创办企业的师生全面开放,有偿优惠使用。

北京农学院创业六条大大激发了师生的创业热情,截至3月中旬,北京农学院师生报名创业项目共122个,总注册资金共2781.5万元。其中教师报名46个,注册资金共1917万元;学生报名76个,注册资金共864.5万元。学校将陆续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师生报名的所有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久的将来就能入驻北京农学院大学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