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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 (刘兰 孟竹) 今天上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将进行大会发言。徐践委员代表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做了主题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几点建议”的大会发言。
徐践委员在发言中表示,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对于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民进市委通过对近2000名大学毕业生、数百个中小微企业、80多所北京地区高校及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和走访座谈,发现进入中小微企业工作的大学生,超过七成一年左右就选择了离职,坚持两年以上的不足两成。调研发现,大学生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存在三大困难和顾虑:
一是对中小微企业及相关政策信息不了解。很多大学生认为民营企业缺乏竞争力,生存环境恶劣。由于不了解政府相关优惠政策,削弱了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热情和坚持工作下去的信心。二是对在中小微企业长期工作缺乏安全感。近七成大学生认为,中小微企业工资待遇偏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保障不到位,工作不稳定,培训机会偏少。大学生或者不愿意去,或者去了也无法安心工作。三是对在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感到担忧。有七成多的受访毕业生认为,在中小微企业工作,经常处于加班状态,没有提升新知识和新技能的空间,对自身职业素养的提高和发展前景感到担忧。
通过调研发现,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大学生就业方面也存在一些困难、顾虑和希望:
一是企业摊子小,处于发展阶段,不足以吸引能力强和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就业。二是新招录的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而企业资金紧张、条件有限,无法开展岗前培训,因此企业更愿意招录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三是在当前大学生创业浪潮下,一些小微型企业特别欢迎大学生能到企业来创业,有的企业甚至表示愿意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股份。
针对上述情况,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共赢,徐践委员代表中国民主促进会北京市委员会建议:
(一)搭建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专门和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就业服务平台,全面提供中小微企业的招聘需求,加强企业招聘和学生求职信息的对接。建立以中小微企业法人社保号为依据的征信认证体系。发布北京关于中小微企业的就业优惠政策。
(二)加大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大学生的政策奖励力度。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满三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予以政策奖励,如一次性现金奖励,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或予以加分,奖学金政策向有两年以上小微企业工作经历的在读研究生倾斜等。
(三)创建高校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服务机制。设立专门机构和专项资金,一是负责毕业大学生岗前培训工作;二是对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适合大学生参与的实习项目、科研项目与高校大学生进行协调、匹配,提供包括项目申请、实习申请、协议签定、成果审核等全程服务。
(四)加大对招录大学生的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调整现有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优惠政策定位,或增设人才发展基金,以项目制、奖励制、资助制等不同形式,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五)出台大学生到微型企业创业奖励政策,实现大学生创业与企业发展共赢。以创业带动创业,通过政策扶持,将微型企业已有的注册、资金、管理等优势与创业大学生的知识、热情优势相结合。鼓励企业通过股份分配等方式与大学生合作发展,同时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政策扶持,如在企业贷款额度及利率方面,给予一定优惠补贴;在企业“五险一金”方面,通过税费返还方式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