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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科城种业科技成果托管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

时间:2013-01-18 作者:数据迁移用户 来源:农学院 浏览:
      117日上午,北京农科城种业科技成果托管签约仪式在我校举行。我校副校长姚允聪教授主持的“海棠、丁香新品种选育与种苗产业化”项目作为农科城首批种业科技成果托管项目在仪式上签约。北京市科委农村科技发展处处长张平、农村中心副主任李志军、农村处项目主管张晓华、农村中心项目主管程艳军,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中心主任许勇、科研处副处长王铮,大北农集团副总裁宋维平,我校副校长姚允聪、科技处处长秦岭,北京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政官陈政、科研负责人刘素霞,北京华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贾俊,北京希森三和马铃薯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延明等人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北京农科城种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与北京农学院、奥瑞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签订科技成果托管协议。

 

北京市科委农村科技发展处处长张平发表讲话。他指出,由于历史的原因,科研院所和大学仍然是我国商业育种的主体,种子的生产多由育种者委托分散农户生产,种子营销往往由种子企业完成,育种单位众多,条块分割又造成了育种资源相对分散,公益研究和商业化育种研究混为一谈。这种“研产销”分离的方式,中间环节效率低,是我国种业最大的绊脚石。国务院[国发2011]8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其核心是培育种业企业的研发主体,通过建立“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或“公益研究与企业供需对接”的新机制,通过种业科技成果的托管,推动种业创新要素向企业转移,提高民族种业企业竞争能力。依托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立的“种业科技成果托管平台”,将进一步发挥科研院所创新的优势和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要素的有机衔接和相互促进。以成果托管网络平台、成果样品库和成果展示推介基地为载体,开展成果汇集与管理、成果评价与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展示推介、成果开发方案确定和成果的售后服务及市场回馈研究,实现立项签约、项目监管、成果登记、成果管理、产权保护、信息发布、成果展示推介、成果转移、成果咨询和售后服务功能。

 

北京市科委农村中心副主任李志军介绍了北京农科城种业科技成果托管中心成立的意义和进展情况。

 

他指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种业科技竞争的舞台,提高民族种业的竞争力、保障我国种业安全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目标,但与国外种业的科研及产业发展相比,目前我国种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商业化种业发展体制机制尚未建立。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8号文件和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优势,稳定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同时积极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逐步培育企业成为种业创新主体。北京市科委加强政府引导和机制创新,集中创新要素,科学布局,从“良种创制、成果托管、技术交易、良种产业化”四大环节进行改革创新,探索新型种业体系建设路径,促进科研院所、种业企业、金融部门和交易服务平台间的高校融合,搭建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以政府为引导、社会资本有效参与的高效、透明、公开、开放的种业科技成果保护及开发平台——“种业科技成果托管平台”,以从根本上激发科研工作者的创造性科研能力,实现种业科技成果的共享与价值最大化,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效率。

 

副校长姚允聪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学校紧密围绕首都新农村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努力打造和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在科研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这些科研成果还大多掌握在研究者手里,还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还没有惠及更多地区、更多人,这也是绝大多数科研院所和高校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搭建的“种业科技成果托管平台”,通过建立“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或“公益研究与企业供需对接”的新机制,通过种业科技成果的托管,推动种业创新要素向企业转移,对国家种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北京农学院将积极参与到这个平台中来,为提高民族种业竞争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