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兼职创业从此名正言顺
本报记者 孙奇茹
4月29日,一张崭新的营业执照送到了北京农学院食品学院教授刘慧的手上,这是以她为企业法人代表注册的生物科技公司的“身份证”。和她同一时间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还有学 校其他21名教师。一边当教授,一边办企业当老板,这个念头在一年前,刘慧和她的同事只敢想想。
耗时近10年,刘慧团队研制的是一种益生乳酸菌。让猪吃下这种益生乳酸菌,不仅可以提高猪肉的品质,还能在养殖过程中减少抗生素用量,让人们“吃得放心”。研发成功后,这项技术被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验收专家评定为“国际领先水平”,斩获5项国家发明专利。创办和经营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让科研成果尽快落地、发挥价值,对刘慧带领的科研团队来说早已是盼了又盼。
2013年,刘慧收到了一家企业传来的合作意向书。企业的要求很简单,双方签订一个长期合作协议,帮着刘慧团队把技术推向全国。然而,市场递来的橄榄枝,刘慧团队不敢接。“要签合同就得注册公司,咱毕竟是大学教师,一旦和做生意的扯上关系,好像‘不务正业’了。”
“教师兼职办企业,学校能认可吗?”“教师如果把大量精力放在办企业、技术成果转化上,会不会影响以后的职称评定?”面对一个又一个有创业意愿的教师前来咨询,北京农学院副校长郑一淳紧皱着眉头。此前,国家虽然有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论述,但教师和企业法人代表两个身份是否可以兼任?这一关键的细节,始终没有以白纸黑字的政策规定明确出现过,学校也不敢擅跨雷池半步。
2014年1月22日,一封题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简称京校十条)》的邮件,出现在了刘慧的邮箱里。同一时间,全校8000名师生的邮箱也全部收到了这封载满“惊喜”的邮件。
根据1月14日公布的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又一改革破冰政策——《京校十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束缚得以进一步解开。北京市不仅鼓励高校教师兼职创业、创办企业,还规定科研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政策的破冰,让有创业意愿的教师可以名正言顺地办企业。如今,刘慧的公司已经拥有了多家生物科技公司客户,业务合作咨询电话更是一个接一个,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步入正轨。